《筷箸与刀叉之辩》
世间常有这般怪状:分明是同一桩事,偏要分出个高低贵贱来。譬如饮茶与啜咖啡,使箸与操刀叉,竟也成了\"文明\"与\"粗鄙\"的界碑。这使我想起幼时在咸亨酒店见过的\"长衫主顾\",总要排出九文大钱,以显其与\"短衣帮\"之别。
前日澳门有桩趣闻。奥运健儿们下榻的酒店金碧辉煌,餐具上烙着五环徽记,端的是一派西洋气象。席间牛排上桌,众人皆执刀叉,唯全红婵一箸在手,大啖其肉。镜头扫过时,这姑娘竟坦然举箸示人,眉眼间尽是餍足之色。这般真性情,倒教我想起故乡的闰土,在月光下捧着青瓷碗扒饭的模样。
展开剩余64%偏有\"假洋鬼子\"之流跳脚斥其\"粗鄙\",仿佛刀叉是通向上流社会的符节。这使我又记起某女伶孔雪儿的旧事——彼时因不识鱼子酱,被华少之流嗤为\"村姑\"。那华少教人以虎口承酱、舌尖轻舔的做派,活脱脱是未庄赵太爷教训阿Q的神气。更可笑的是,后来英国女王持杯照片流出,那些\"礼仪专家\"顿时噤若寒蝉。
细究起来,我华夏先祖本也用刀叉。《礼记》载\"共饭不泽手\",周天子宴飨诸侯时,青铜匕梜与刀俎并陈。后因烹饪技艺精进,方渐以箸代刀。这倒像极了某些人的做派:先人遗训弃如敝屣,洋人规矩奉若圭臬。
犹记东京奥运时,全红婵十米台上\"三跳满分\",彼时谁人不赞其\"水花消失术\"?而今竟因一双竹箸遭贬,岂非咄咄怪事?这让我想起未庄的航船七斤,进城被剪了辫子,回村反遭耻笑,而真正该笑的,倒是那些留着辫子的看客。
箸尖挑起的不只是牛排,更照见某些人的\"西崽相\"。他们像极了《风波》里的赵七爷,将\"长毛\"的规矩当作天条。殊不知真正的风雅,在于\"各美其美\"的胸襟。全红婵若在巴黎奥运夺魁,只怕明日西餐厅里,用箸食牛排反要成新时尚了。
看客们终会明白:文明不在器皿,而在心灵;体面不在姿势,而在骨气。愿我华夏儿女,既能以箸夹星辰,亦可执刀分寰宇。如此,方不负这大争之世,不负这五千年的箸尖春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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